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学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二、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收集、管理、开发、运用学校各类数据信息资源,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各类数据日常使用服务及分析研究;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研、出版档案史料、研究成果、年鉴、大事记等,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五、开展校史资料的征集、挖掘、整理工作,开展学校办学历史的整体性和专项研究。
六、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有关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重要活动等内容的专题展览;
七、为学校及各单位对外宣传与传播等重要活动、重要文献提供档案支撑,为学校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八、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开展校史教育;
九、负责对学校二级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