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在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两周年之际,中央档案馆向社会集中开放第四批馆藏档案资料共计12.9万余件。公众即日起可持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到中央档案馆开放档案查阅大厅(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查阅利用。
此次集中开放档案,是中央档案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主题教育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的问题,全力推进档案开放利用工作的重要举措。新开放档案主要包括1921年至1936年中央及地方党组织形成的部分革命历史档案、新中国成立后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档案、红色报刊收录的文献等,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研究价值。
此次集中开放档案,是中央档案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主题教育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的问题,全力推进档案开放利用工作的重要举措。新开放档案主要包括1921年至1936年中央及地方党组织形成的部分革命历史档案、新中国成立后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行使职能过程中形成的档案、红色报刊收录的文献等,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