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副省级城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全国档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全国档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2021—2025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国档案“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律制度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档案意识不断增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加强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国档案工作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档案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加快建设档案强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档案法治建设力度持续加强,全国档案工作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升,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档案事业法治环境更加优化。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记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党的领导贯穿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了解人民群众对档案领域法治工作的需求,增强档案部门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档案服务的满意度。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以及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档案普法工作,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深度融合。将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档案普法融入依法治档全过程,实现档案普法与档案执法一体化推进,促进档案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提高档案执法水平。坚持科技赋能,推进普法工作线上线下融合。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国档案工作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在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各级档案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走心见效。
2.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
深入弘扬宪法精神,在各级档案部门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开发红色档案资源,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宣传主题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档案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活动,宣传利用馆藏民生档案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典型案例。把与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著作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引导档案工作者用法治思维方式分析问题、化解难题。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教育档案部门党员干部牢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3.学习宣传以档案法为核心的档案法律制度
聚焦新修订档案法,阐释档案法实施的重大意义,解读档案法的重点内容、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教育影响力,全面促进档案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将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管理、企业档案管理、乡镇档案管理、电子档案管理、档案开放利用、档案安全、档案监督检查以及重大活动和重点领域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章作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基本任务,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引导档案工作者准确把握基本内容和各项措施,有效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治理能力。
(二)优化和完善普法工作措施
4.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干部群众档案法治素养
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强化各级档案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档案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将主要负责人推进档案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强调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法治教育,在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工作中增加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档案法治教育,将其纳入档案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档案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5.把档案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监督检查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在档案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过程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解读相关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理解掌握。落实“以执法促普法,边执法边普法”,将普法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执法人员,在推进执法和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档案意识、重视档案工作,实现执法普法的纵横联动。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档案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建立以案普法长效机制。
6.加强档案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源的开发,挖掘红色档案中的法治元素,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传播红色法治文化。加强档案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在各种媒体上开辟档案法治专栏园地,鼓励档案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与推广,开展法治文化理论研讨。加强对档案法治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充分把握“6·9”国际档案日、档案法治宣传月(周)等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加强档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形成符合依法治档要求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营造档案法治的情感和意识氛围。
7.创新档案普法方式方法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橱窗等传统媒体办好档案普法节目、专栏或展览,并在传统有效的档案普法方式基础上,有效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新技术的运用力度,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档案普法传播体系,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鼓励档案学会等行业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宣传交流研讨活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档案普法活动,创作优秀档案普法作品。
8.坚持宣传教育“集中与经常”相结合
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既要发挥集中性宣传教育重点突出的优势,利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主题活动等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进行有特色的档案普法;又要注重经常性宣传教育持续持久的优势,使档案普法活动定期化、常态化、周期性开展,及时跟进档案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现象,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传播,提升公民档案意识与档案法治思维。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结合实际,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细化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切实加强对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
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过程中,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档案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要依法行使法定职责职权,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要求,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大对本部门本系统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
(三)落实基础保障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把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搭建普法平台,配备普法设施,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档案普法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加强档案法治人才培训和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档案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强化指导检查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普法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国家档案局将对各省级档案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普法情况开展抽查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指导检查,对部署有力、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宣传推广有益经验;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