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档案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以线上方式顺利举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主管部门法治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就档案法治建设情况展开交流,全面回顾了2021年档案法治工作,并对今年档案法治工作进行展望。
2021年全国档案法治建设主要聚焦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推进档案法规体系建设。首先是努力推进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以问题为导向明确重点,对与新修订档案法不一致及不适应新形势的内容进行修改,对较难落地的内容进行细化;兼顾科学性与民主性,组建专家组形成建议稿,并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对国家所有的档案及其范围界定、档案分级管理、档案工作责任制、档案开放审核、档案公布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其次是协调推进配套规章制定修订工作,2021年国家档案局发布了《乡镇档案工作办法》和《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同时也在积极推进档案开放具体办法、电子档案管理等方面规定的制定。
另一方面是推进依法治档,开展档案工作综合检查。本次档案工作综合检查首次纳入中央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国家档案局精心组织,联合中办督查室、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司法部组成赴地方检查组,国家档案局5位局领导分别担任组长;邀请中办秘书局、国办秘书局的同志以及企业档案专家组成赴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业检查组。2021年9月至11月,检查组对内蒙古、江苏、江西、贵州、甘肃等5个省(区、市),公安部等8家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家电投等9家中央企业开展了检查,共召开座谈会27场,听取有关单位汇报78家,实地查看各类档案馆27个、单位档案室44个,走访乡镇街道17个,个别访谈档案工作人员97名。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总体情况向地区或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进行现场反馈,之后发出《档案工作综合检查反馈意见书》,要求进行整改。此次检查准备充分,与调研结合,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沉到一线,有力推动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走深走实。
今年,档案法治建设工作将坚持正确方向,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有效推进法律正确实施,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着力推进以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为重点的档案制度规范建设工程;大力加强执法工作,开展档案专项监督检查,适时对相关省(区、市)开展实地检查;出台并组织实施《全国档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以执法促普法,边执法边普法”。
江苏、福建、山东、河南、重庆、四川6地档案主管部门法治负责人在会上交流了相关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