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档案合作分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10-21作者:中国档案报设置

       10月11日,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档案合作分委会第五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国国家档案局局长陆国强与俄罗斯联邦档案署署长阿尔基佐夫共同主持会议,中俄两国档案合作分委会成员,外交部档案馆、中央军委办公厅档案局有关负责同志,俄罗斯外交部历史文献局、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档案局代表,以及中俄地方档案部门代表等参加会议。

       陆国强表示,过去一年,虽然新冠疫情仍在蔓延,线下的交流受阻,但是中俄两国关系迈上了新台阶,档案领域的合作和交流不断深化。6月28日,习近平主席与普京总统共同发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的联合声明,首次写入“深化两国档案领域合作”,这既是对近年来中俄两国档案部门合作交流成果的充分肯定,也对进一步深化两国档案领域的合作寄予了厚望。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俄罗斯联邦档案署转交了与中国共产党早期历史有关档案,中方也向俄罗斯联邦档案署提供了有关档案复制件。两国外交部门分别在线上举办了“庆祝《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0周年”档案文献展。中国档案部门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活动,用档案见证历史,讲好中俄两国人民友谊的故事,为进一步密切两国关系贡献了档案力量。

       阿尔基佐夫表示,普京总统和习近平主席共同发表的《联合声明》,强调了两国档案合作的重要作用。俄方高度评价中方所做的大量工作,认为近年来双方开展了很多务实工作,中俄档案合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俄档案领域合作将取得更多新成果。

       双方回顾了分委会第四次会议以来两国档案领域合作情况,通报了《2021—2025年中俄档案合作分委会工作大纲》的执行情况,就继续加强两国档案领域务实合作交换了意见。双方商定继续查找并交换对方感兴趣的档案复制件,于今年共同举办纪念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和中国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100周年线上展览,在2022年上半年共同出版《中苏文化关系档案汇编(1949—1960年)》中文版和俄文版、抓紧开展《中苏经济关系档案汇编(1949—1959年)》的编辑工作,继续加强地方档案部门之间的合作。

       会后,两国档案部门的负责人共同签署了会议纪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档案合作分委会第五次会议现场 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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